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,在学院广大学生中形成努力学习、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,依据《信阳师范大学“学习进步奖”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校办字〔2023〕3号),学院开展2022-2023学年“学习进步奖”评选工作,通过班级酝酿、民主推选、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,现将2022-2023学年“学习进步奖”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:
自公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304am永利集团团委反映。
材料受理地点:团委办公室
联系电话:0376-6391782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